公积金贷款期限及贷款人年龄是多少?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前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
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多高?
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购买哪些住房符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1)购买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房屋必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不含补缴;
2)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职工在办理了组合贷款,是否能办理公积金还商业贷款业务?
职工可以办理公积金还商业贷款业务。
职工在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是否能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职工不能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
委托扣划还贷两类方式的约定保留额分别多少?
1)逐月扣划还贷:约定保留额保留不少于100元的金额。
2)逐年扣划还贷:约定保留额保留不少于100元的金额。
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时间是什么?
1)逐月扣划还贷方式的执行时间为每月20日
2)逐年扣划还贷方式的执行时间为委托人指定的每年扣划日。
委托扣划方式有哪些?
逐月扣划、逐年缩期和逐年减少月供。
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申请条件有哪些?
1)委托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且有公积金贷款本息未结清。
2)委托人公积金账户未进入集中托管或冻结、销户状态(即账户为正常或封存)
3)与贷款银行约定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经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4)成功扣划还贷1次以上(以防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可确保全额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保护借款人利益不受损)
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即外地离职提取);
4)职工因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
5)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未超过1000元;
6)个人账户集中托管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职工;
7)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8)因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辞职;
9)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销户提取;
10)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在住院期间或出院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且提取总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部分);
11)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在事故、灾难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且提取总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扣除各项保险赔付部分)。
租赁房屋及低收入职工类提取逐一事项有哪些?
租住商品住房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的,三种租房提取情形,在一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提取方式。
低收入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
未婚职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含1900元),或已婚职工家庭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含3800元)的,职工及配偶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个人账户内余额的一半。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
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正常连续缴存满3个月后,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核验本人及配偶有居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已配租的家庭提取额度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未配租的家庭提取额度按租住商品房标准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
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正常连续缴存满3个月后,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由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核验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提取额度根据武汉地区租金水平每三年调整一次,2015年—2017年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24000元,未婚职工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2000元。
组合贷款如何用公积金还款?
组合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公积金贷款部分累计逾期期数在3期以内(不含),提取人未签订委托扣划还贷协议的,可每年提取1次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部分,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商业贷款本金。
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如何办理公积金还款?
首套房使用商贷且未还清的,贷款发放且正常还款6个月后,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每年办理1次(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
已经取得二套房两证,是否能提取公积金或还商业贷款?
应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格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方可办理提取审核手续。可凭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
取得首套房两证如何提取公积金?
购买首套住房已付清房款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
1)《房屋所有权证》上的登记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的,职工或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二手房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的总价);
2)《房屋所有权证》上的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职工或配偶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70%;
3)《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以前的,现已过有效提取时间,不能再办理提取;
4)购买二手房提取的,若同一套房屋半年内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两次以上(含两次)过户的,第二次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满6个月后才能办理提取手续。
购买首套住房尚未付清房款,是否能提取公积金?
购买首套尚未付清房款(不含二手房、外地购房),可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或在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之前办理转账提取1次,职工及配偶如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价的,在首次转账提取满3年后,可选择两证提取或还商贷提取中的一种,提取方式确定后不得调整。